徐玉玉案被告上诉|这样的量刑真的重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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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玉玉案件被告因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是真的吗?提起徐玉玉,不少网友都会觉得痛心和愤恨吧,因为一场电信诈骗,这个正在花季的姑娘被骗光了学费,最后因为伤心过度死亡。而就在前几天,该案的几名被告竟然提出上诉,表示量刑太重了,那么这样的量刑真的会重吗?

徐玉玉案被告上诉 这样的量刑真的重了吗?

徐玉玉

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件回顾

徐玉玉是谁:女,山东临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社区人。

徐玉玉死亡时间:2016年8月21日

徐玉玉死亡原因: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,伤心欲绝,郁结于心,最终导致心脏骤停,虽经医院全力抢救,但仍不幸离世。

人物经历

徐玉玉

2016年,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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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通知书

2016年8月21日,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,伤心欲绝,郁结于心,最终导致心脏骤停,虽经医院全力抢救,但仍不幸离世。

家庭情况

徐玉玉生前身体健康,并无重大疾病,其家庭贫困,全家人只靠父亲在外打工挣钱。交学费的这9900元,也是一家人省吃俭用大半年才凑出来的。

人物事件

被骗经过

手机上的号码,就是当时骗子用的号码。

2016年高考,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。1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,她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,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。在这通陌生电话之前,徐玉玉曾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。“18日,女儿接到了教育部门的电话,让她办理了助学金的相关手续,说钱过几天就能发下来。”徐玉玉的母亲李自云告诉记者,由于前一天接到的教育部门电话是真的,所以当时他们并没有怀疑这个电话的真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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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监控

按照对方要求,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……发现被骗后,徐玉玉万分难过,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。在回家的路上,徐玉玉突然晕厥,不省人事,虽经医院全力抢救,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。

警方调查

2016年8月23日,临沂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,全力侦破此案。市民也纷纷表示,希望警方尽快破案,告慰女孩在天之灵。

据警方介绍,徐玉玉报案当天,警方就已立案,并进行了汇报,局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全力侦破此案,并立刻成立了专案组,刑警大队也参与其中。

案件结果

近日,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遭受电信诈骗后死亡一事受到广泛关注。8月26日下午,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,公开通缉此案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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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嫌疑人陈文辉

公安部刑侦局官微显示,8月19日,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,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山东省临沂市群众徐玉玉9900元。现犯罪嫌疑人陈福地、郑金锋、黄进春已被抓获,犯罪嫌疑人陈文辉、熊超、郑贤聪三人在逃。现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此三人。

公安部表示,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,立即部署查缉工作,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,并速告公安部刑侦局。

公安部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、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,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。

8月26日晚上8点,福建省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,组织警力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山东徐玉玉案犯罪嫌疑人熊超。

8月28日,山东临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落网 。A级通缉令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投案自首,全部涉案嫌疑人悉数到案 。

8月19日,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,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山东省临沂市群众徐某9900元。现犯罪嫌疑人陈福地、郑金锋、黄进春已被抓获,犯罪嫌疑人陈文辉、熊超、郑贤聪三人在逃。现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此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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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玉玉案宣判

7月31日是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”一审上诉期限最后一天,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一审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上诉,分别是第一被告人陈文辉、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。7月19日上午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公开宣判。

宣判结果

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”一审宣判 主犯陈文辉被判无期

2017年7月19日上午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公开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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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现场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进春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宝生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贤聪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

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地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。

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被告人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犯诈骗罪,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17年4月20日,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,于6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